3年前以投資鑽石獲利高達70%為幌子,非法吸金高達22億的台中寶珍鑽寶石公司負責人,本名林明綺,因姊姊長居日本不在台灣,竟然將名字改成和姊姊同名叫「林韋秀」,並利用這身分設立公司詐騙。被逮後雖和4167位被害人和解,但二審法官認為,她始終否認犯行,而且必須返還11億的條件也「尚未完全清償」,依違反銀行法等,判10年有期徒刑、併科2500萬罰金。 警方在民國96年6月直搗寶珍鑽公司非法吸金的大本營,業者打著鑽石投資,可獲得70%的高獲利,甚至還召開說明會來說明,甚至還有投資人擔心自己投資不成,焦急的直打電話,還不知道自己已經受騙了。
警方:「(受害者)你電話晚點接,先不要接啦!」 警方表示,主嫌林姓女子本名林明綺,後來改名成林韋秀,和長期旅居日本的姐姐同名同姓,用這一個假名字成立公司,還自稱自家公司專營,跨國鑽石,珠寶加工的出口集團,投資人只要入股1萬3千元,一年後,就可以拿回本利2萬2千元。
偵六隊五組組長王清海(2007.6.5):「以1萬3千元為一個單位,說一年可以獲利2萬2千元,不法獲利,我們估計是70%左右。」
投資人只看到獲利率高,一出手就是好幾10萬,短短2個月內就吸收4000多名的會員,非法吸金22多億元。但就是因為資金流向帳戶流量太大,引起警方的注意,把涉案的17名嫌犯給逮住。 受害的4000多名被害人,在民國97年組成自救會,要求主嫌林姓女子得歸還投資人11億元,不過因為林姓女子,當時落網時後,公司以及個人帳戶只剩下大約5億元。 因此還沒能夠把騙來的錢,還給被害人,加上林姓女子始終否認犯行,因此法院在日前,對她判處有期徒刑10年,併科2500萬的罰金,而這個非法的鑽石吸金案,更創下了單一調解案,聲請人數最多的,也創下返還金額最高的一個天價紀錄!